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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xué)文化
  • 朱熹認(rèn)為《葛藟》已有干親文化,但此詩未必是說此種現(xiàn)象
  • 時間:2023-04-09 06:58:34        編輯:宗皓        點擊量:1094次
  •       《詩·王風(fēng)·葛藟》說:“綿綿葛藟,在河之滸。終遠兄弟,謂他人父。謂他人父,亦莫我顧。綿綿葛藟,在河之涘。終遠兄弟,謂他人母。謂他人母,亦莫我有。綿綿葛藟,在河之漘。終遠兄弟,謂他人昆。謂他人昆,亦莫我聞。”這首詩里最惹眼的句子是——“謂他人父”。這句話什么意思呢?朱熹在《詩集傳》里解釋說:“世衰民散,有去其家族,而流離失所者,作此詩以自嘆。言綿綿葛藟,則在河之滸矣。今乃終遠兄弟,而謂他人為己父。己雖謂彼為父,而彼亦不我故,則其窮也甚矣?!?br />        一個背井離鄉(xiāng)、外出逃難的人,為了找尋新的依靠,不得已認(rèn)人做父。但即便這樣低聲下氣,也換不來人家溫情的回報?!爸^他人父”即是認(rèn)人做父,朱熹是這樣理解的。要是他沒說錯的話,《葛藟》不就是中國古代“干親文化”的源頭嗎?不過話又說回來,僅憑朱熹這一番話,畢竟定不了案。《史記》記載:“當(dāng)此時,彭越數(shù)反梁地,絕楚糧食,項王患之。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漢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瘽h王曰:‘吾與項羽俱北面受命懷王,曰“約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桮羹。’”“楚田仲以俠聞,喜劍,父事朱家,自以為行弗及?!薄瓣愑嗾?,亦大梁人也,好儒術(shù),數(shù)游趙苦陘。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亦知陳余非庸人也。余年少,父事張耳,兩人相與為刎頸交。”
           不算《葛藟》的話,太史公筆錄的“劉、項約為兄弟”、“田仲父事朱家”、“陳余父事張耳”應(yīng)該是中國古代有關(guān)于“干親文化”的最早的明確記載。朱熹會不會把《葛藟》的“謂他人父”一句解偏了呢?
           司馬遷記載的幾位歷史人物——項羽、劉邦、朱家、田仲、張耳和陳余都活躍于秦漢之際。朱家和田仲兩位的社會身份,司馬遷已有明確界定,是——“游俠”。而容易被人忽略的是,項羽和劉邦兩位叱咤風(fēng)云的大人物,發(fā)跡之前,身上也有濃烈的游俠氣息。項羽早年和他的叔叔項梁一起蟄伏江東,大批地招攬賓客門人,甚至還暗中以兵法來組織和訓(xùn)練這些徒眾。用古人的話說,這是“以權(quán)力挾輔人也”,是典型的游俠手段;用今天的話說,是項梁、項羽叔侄秘密建立了一個黑社會勢力集團;而他們兩位正是其中的領(lǐng)袖人物。至于劉邦,《張耳陳余列傳》記載說,他青年時代曾經(jīng)屢次從沛縣北上外黃,以賓客的身份去結(jié)交張耳。去一次,往往盤桓數(shù)月之久。張耳這個人背景很深。當(dāng)他年少之時,有幸趕上戰(zhàn)國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無忌仍未謝世,于是被無忌收錄門墻,做了賓客。而戰(zhàn)國四公子正是司馬遷和班固口中中國古代游俠的開山鼻祖!信陵君去世后,張耳尋其故轍,聲譽日隆,終于成為故魏國最有影響力和號召力的大游俠。劉邦正是通過張耳這個橋梁,間接得到了信陵君的真?zhèn)?。后來心高氣傲的韓信說,劉邦“不能將兵,而善將將”。這“將將”的手段很可能就繼承自信陵君的家法。劉、項二位既然都是游俠本色,他們最初的結(jié)交也就自然而然地要照江湖上的規(guī)矩來。所謂“約為兄弟”,通俗地說,就是拜把子、換庚帖。行走江湖的人,要拉個朋友圈,這種伎倆是慣用的。
           《史記》里邊這三個認(rèn)干親的故事都指向了同一個社會群體,就是游俠。會不會,認(rèn)干親就是游俠的“發(fā)明”呢?所謂干親,實質(zhì)上是要在陌生的人與人之間建立起一種類似于血親的聯(lián)系。這種聯(lián)系應(yīng)該被視為一種替代物,替代一個人的血親家族帶給他的依托和庇護。倘若這個人本就沒有脫離自己的血親家族,他也就沒必要認(rèn)干親了。
            在中國古代,脫離家族甚至背井離鄉(xiāng)的流浪者常被稱為游民。而游俠就是從游民中脫穎而出的豪首。游民的大量產(chǎn)生好比嚴(yán)重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是因為植物的根系萎縮,鎖不住土壤;而游民的出現(xiàn),則意味著被視為王朝根基的宗法制度出現(xiàn)了松動甚至崩潰的跡象。這種松動乃至崩潰要遲至戰(zhàn)國時代才會發(fā)生(這也是為什么《史記》和《漢書》追溯游俠的原初歷史時,將戰(zhàn)國四公子認(rèn)為游俠鼻祖的原因),至于《詩》三百篇誕生的春秋及其以前的時代,宗法制度仍然比較健全,足以遏阻游民。在那樣一個游民與游俠都還沒有誕生的年代里,認(rèn)干親的事兒恐怕不會有的吧?就拿《左傳》來說,其中也記錄了不少春秋時代的人口遷徙,比如“楚才晉用”就是此類。但是這些人口遷徙的案例中,都不見有“認(rèn)人做父”的現(xiàn)象發(fā)生。朱熹將“謂他人父”解釋為“認(rèn)人做父”,恐怕不免以今度古的嫌疑。
           東漢鄭玄為《毛詩傳》做箋注的時候,他解釋“謂他人父”一句就比朱熹要謹(jǐn)慎得多。鄭玄說:“兄弟,猶言族親也。王寡于恩施,今已遠棄族親矣,是我謂他人為己父。族人尚親親之辭?!编嵭倪@番話說得很有意思。他似乎在有意回避對“謂他人父”一句進行正面解釋,因為做正面解釋的話,“謂他人父”從字面上講,最容易被理解為“認(rèn)人做父”。鄭玄不像朱熹,他沒把“認(rèn)人做父”四個字說出來,而只是反過來說,“謂他人父”是被拋棄的結(jié)果。鄭玄對這個邏輯是心知肚明的,那就是被親生父親拋棄并不等于一定要認(rèn)別人做父親。但鄭玄卻說“今已遠棄族親矣,是我謂他人為己父”,生生把被拋棄和認(rèn)人做父這兩件不能劃等號的事情牽扯在了一起。這似乎暗示了鄭玄解詩的困境:他既不能違背歷史常識,將“謂他人父”理解為“認(rèn)人為父”;又不能另辟蹊徑,對“謂他人父”一句做出別的更合理的解釋,于是被迫選擇了兜圈子。
           要在“認(rèn)人做父”之外,對“謂他人父”做出別一種理解,是否有可能呢?要討論這種可能性,還得從《葛藟》一篇的主旨說起。《左傳·文公七年傳》說:“夏四月,宋成公卒。于是公子成為右?guī)?,公孫友為左師,樂豫為司馬,鱗矔為司徒,公子蕩為司城,華御事為司寇。昭公將去群公子,樂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葉也;若去之,則本根無所庇蔭矣。葛藟猶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為比,況國君乎?此諺所謂“庇焉而縱尋斧焉”者也。必不可。君其圖之!親之以德,皆股肱也,誰敢攜貳?若之何去之?’”
          學(xué)者們普遍承認(rèn),“綿綿葛藟,在河之滸”所興起的就是樂豫所說的公室與公族之間同榮共辱的關(guān)系。作為公室支裔的公族,既是藩屏公室的重要力量,反過來也得依靠公室的支持才能長久存續(xù)。這就好比作為附生性植物的葛藟同它的寄主相互依存,是一個道理。“綿綿”,《毛傳》說是長而不絕的樣子。水邊的葛藟之所以能這樣茂盛地生長,是因為它有寄主可以依傍。由此推論,公族要想長盛不衰,就必須同公室休戚與共。
           古文是沒有標(biāo)點的,因而難以確定詩人說話的語氣。如果換一種標(biāo)點方式來讀《葛藟》,它的意思就會很不一樣:“綿綿葛藟,在河之滸。終遠兄弟,謂他人父?謂他人父,亦莫我顧!”在這種標(biāo)點下,“謂他人父”不再是對事實的陳述,而變成了一種假設(shè):倘若有一天真的同血親決裂,難道要認(rèn)他人做父嗎?就算我肯這么低三下四,別人也不會要我的!
    言下之意,兄弟不可離,族親不可棄。舍此之外,更無出路。而這,或許才是主人翁看到“綿綿葛藟”的時候產(chǎn)生的真實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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