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是現(xiàn)代漢語的標準語。普通話水平等級分為三級六等,分別是:一級甲等、一級乙等、二級甲等、二級乙等、三級甲等、三級乙等。普通話水平測試是對應試人掌握和運用普通話所達到的范圍程度的測查和評定。
不同的行業(yè),對于普通話水平的要求不同: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普通話水平不低于二級;國家公務員,普通話水平不低于三級甲等;國家級和省級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播音員、節(jié)目主持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一級甲等;公共服務行業(yè)的特定崗位人員,普通話水平不低于二級甲等。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是證明應試人普通話水平有效憑證。證書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統(tǒng)一印制。普通話一級乙等以下成績的證書由省(直轄市)級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加蓋印章后頒發(fā),普通話一級甲等的證書須經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審核并加蓋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印章后方為有效。有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全國通用。